政府同意縮小郊野公園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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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自設計香港:

    行政長官已將清水灣郊野公園地圖交予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管理局,以劃出5公頃土地,以擴建新界東南堆填區。

    管理局委員會本可以根據《郊野公園條例》(第 208 章)第 4 條拒絕或建議增加一個新地區。它兩者都沒有。

    相反,委員會花時間審查堆填區擴建的需要,並沒有要求賠償以保護郊野公園。

    11月,它公佈了縮小後的公園地圖以徵求公眾意見。

    2009 年 3 月 6 日上週五,在反對這張新地圖的聽證會上,事情變得更糟:政府代表宣讀了一份聲明,明確反駁「無淨損失政策」的存在。

    這與1993年發表的《香港的污染 – 採取行動的時機》白皮書的第二次檢討的政策相矛盾:

     

    「我們的保護政策已經發展了很多年。簡單來說,它旨在透過保護現有的保護區和遺產特徵來保護和改善我們的自然環境,透過確定新的保護區來保護和改善我們的自然環境,並通過補償那些值得保護但沒有得到保護的地區。不可避免地會輸給重要的發展項目。”

    為了保護保護區,必須推定禁止侵犯其邊界。對於要切除的區域,必須透過適當的公共程序和令人信服的材料來證明該行動是“不可避免的”,並且開發項目是“必要的”並且沒有任何合理的替代方案。當界線被侵犯時,必須提供足夠的補償。

    事實上,我們仍然可以獲得免費的塑膠袋,產品包裝沒有回收信息,沒有回收義務,廢物處理費用很少或根本不存在,還有其他垃圾掩埋場,並且沒有焚燒爐,這些事實使得垃圾填埋場擴建不可避免的說法很難讓人接受。

    重要的是,如果不保障每個郊野公園指定土地的數量和質量,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就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使我們公園的絕對性質和我們的保護政策的基石永遠喪失。

    郊野公園是幸運之神賜給香港人的值得珍惜的禮物。

    針對眾多反對意見,委員會應運用該條例第 11 (6) (b) 條賦予的權力,建議將清水灣郊野公園擴建至其他地方,以補償因堆填區而徵用的 5 公頃土地。

    為了好運,我們已要求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就其職責向委員會作出指示,並就其土地政策向政府作出指示。

    (不想告別我們的郊野公園,反對縮小清水灣郊野公園的人有世界自然基金會、長春協會、綠色意識、綠色力量、嘉道理農場、設計香港、香港觀鳥會、港鐵、西貢區議會議員等。)

     

    當然,我們擁有郊野公園不僅僅是「運氣」。有計劃和遠見——當今政府非常缺乏的那種遠見。

    #8330

    來自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

    引用:
    政府現建議將清水灣郊野公園的5公頃土地改為堆填區,但不會補償失去的保護區面積。由於郊野公園正面臨越來越大的發展壓力,世界自然基金會敦促環境局在考慮任何可能侵入個別郊野公園的重大發展時,對保護區採取「無淨損失」政策。

    「無淨損失」政策意味著,如果郊野公園的一部分因特殊原因而開發,則必須重新劃定公園的邊界,以納入面積和生態價值相近的新區域。目前缺乏補償政策意味著理想地區的郊野公園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完全開發是可以接受的,從而破壞了我們令人羨慕和有價值的公園系統。

    請寫信給環境局局長: [email protected] 倡導保護區「零淨損失」政策,表達對香港綠化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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