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文章
- 2007年5月29日 下午 6:13 #7059
我收到這封電子郵件:
引用:最近新聞報導曾蔭權先生
建議將農村小型工程經費加倍
$30萬從$15萬。我們非常關心
以及對這個提議的擔憂。我們希望
各政黨、綠色團體的代表,
地區政黨和公眾人士可以共同
向政府轉達我們的關切和憂慮。
我們擔心的原因如下:1.農村小型工程無需進行
環境影響評估。過去,相當多
部分地區開展了多項農村工程
農村地區的敏感和脆弱地區。
未事先與當地環保部門協商
曾經進行過關注小組活動,常常導致
對生態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鄉村工程計畫實施以來,
各個農村地區都受到了很多
從而造成環境破壞。證據是:
梅窩天然地塊已鋪設混凝土
溪流,生態豐富;回收的
鹽田博濕地的土地已被用作
臨時足球場已有多年但僅使用
一年內多次;村民申請
以此類工程的名義建造貨車軌道
白沙灣具有生態價值的Ma Nam Wat
西貢半島;多年前的水泥路
沙螺灣至東湧工程造就珍稀魚類
消失。該列表並不詳盡。2.在財務方面,有很多
社會資源因此被浪費的例子
監管不力。民政事務處經常
只是考慮了當地一些人的意見
組織機構未進行廣泛協商
有關地區涉及的工程。作為一個
結果,作品只惠及少數人,而惠及許多人
納稅人的錢被浪費了。審計署一次
批評坪洲工程嚴重
超出預算(見附件)但事實證明沒有
官員或當地人士曾被追究責任。在
目前不僅沒有對小型工程進行審查
計劃,反而會投入更多的資源。
這實際上是在損害農村環境
造成無盡的破壞和浪費。我們建議在加快區
政府應該先考慮
其必要性和緊迫性以及是否存在
是一個令人滿意的監控系統。一個負責任的
政府不應被視為不考慮
有效性和後果,但僅僅是為了一個目的
以便迅速實施。我們呼籲所有政治人士
各政黨、組織和公眾
履行監督政府的責任
向政府指出不足之處
這項政策並要求進行審查。何佩嫻
執行委員會委員
大澳環境發展協會剛剛向規劃土地部和三個政黨發送了以下訊息:
尊敬的先生:
我寫信表達對農村小型工程的關注,這些工程有時可能計劃不周、不明智,破壞了環境,卻沒有為居民帶來真正的好處。
由於此類工程的預算將增加一倍,我希望政府努力確保小型農村工程能夠改善而不是損害環境,並為人們帶來實際利益(不僅僅是承包商和親信!!)
此致,
馬丁·威廉姆斯博士導演
香港戶外活動2007年5月29日 10:05 下午 #8058與大多數農村計畫一樣,我認為需要進行一些區分。
實際上有3個差別。
1. 在私人土地上作業。
2. 在郊野公園工作。
3. 郊野公園的水泥行人路。1. 第一個是最常讓我落淚的。字面上地。
很多時候,我走在最喜歡的道路上,卻只發現了一個建築工地垃圾場。最近一次是在我的同子家裡。我認為這個地方可能是香港米埔(及週邊地區)以外最好的濕地。在那裡的 5 年裡,我目睹了濕地面積減少了 30/40%,損失高達 50%。一棟三層樓的房屋(正在建設中)已有效地(通過一條通道,搬遷了兩次)大面積築壩並造成了難看的破壞。我經常濕著眼睛走過,知道除非政府準備購買具有生態價值的土地,否則我們無能為力。如果政府所做的任何保護工作都被土地所有者自己破壞了,那麼這裡的政府工程就被歸類為「何必費心」的標題。2. 然而,在郊野公園工作最容易引起憤怒。漁護署和郊野公園管理局內有一個小組,其技術和思維都是世界一流的。一個團體太小了。這是我們(身為公眾)必須掌握的領域。我們不能繼續允許當地組織的承包商在我們的保護區內採取這種做法。身為建築工程師,我知道原因,但不知道原因。
奇怪的是,水務署的保護工作比漁護署做得更好。這歸因於短期的「以人為本」的心態。3.第三種區分比較困難。因為它屬於公共存取、安全和使用範圍。我不是精英主義者,認為某些項目不僅對公共安全有價值,而且還能鼓勵人們欣賞大自然。然而,必須有一個好的政策和實施。我聽到了反對混凝土澆築的異議並對此表示讚賞。但我有保留意見(褻瀆?)。我發現非混凝土區域對環境造成的傷害更大。然而,工程完成後留下混亂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
2007年6月19日 上午3:53 #8059剛剛收到這封電子郵件,回覆我上面發布的內容:
引用:謝謝你對鄉郊小型工程的意見,我已轉交工務部門關注。鄉郊小型工程當然是為了市民的利益。
它們的規劃和實施是為了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我們同意你的觀點。我冒昧地與內政部分享您的觀點
在農村小工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部門。問候,
莊學友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作者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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